档案讲述芜湖行政区划的变迁 (二)

芜湖日报 2020-05-27 01:10 大字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是芜湖市行政区划调整较为频繁的时期。这期间,部分周边区域不断划入芜湖市版图,后又重新划回。同时市辖区也进行数次调整和更名,部分市辖区进行合并,成立新区,直至上世纪七十年代才趋于稳定。

仅存三年“河南区”

芜湖解放之初,沿青弋江南岸区域(今弋江区)划为第四区,辖江口、尚来两个镇。1952年芜湖市恢复撤销的四个区,并将第四区更名为“河南区”。1955年8月5日,经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河南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环城区和长街区。此次区划调整是将河南区分为东西两段,以大安路为界,即大安路以东划归环城区管辖,大安路以西划归长街区管辖。“河南区”虽退出历史舞台,但不少老芜湖人还是习惯地称青弋江南岸地区为“河南”。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区划变迁

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后期,芜湖市行政区域经历了不断调整和变化的阶段,先后将当涂县、芜湖县、和县等部分区域划归芜湖市管辖。其中1956年8月21日,经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当涂县四山乡划归芜湖市管辖。1958年6月7日,将和县的裕溪镇划归芜湖市管辖。7月24日,将芜湖县的马塘乡划归芜湖市管辖。12月5日,将当涂县与芜湖市郊区毗邻的大桥乡扁担河以南地区划归芜湖市管辖,以大桥乡扁担河为界,其中七个生产队划属芜湖市,两个生产队仍属当涂县。1959年3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芜湖县,将原芜湖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芜湖市。

但此次区域的调整并没有维持很长时间,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之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安徽省调整市建制、缩小市郊的要求,芜湖市行政区域进行压缩,其中划归芜湖市的行政区域又相继划回。1961年12月15日,恢复芜湖县,其行政区域就是原先芜湖县并入芜湖市的那部分行政区域。1963年2月20日,将属芜湖市管辖的原马塘乡的元山、平山、马塘三个大队和大营大队的大部分地区(从青弋江大桥起,沿大圩堤东至芜繁铁路路基,南至元亩塘上塘沟,西至芜石公路为界,芜繁铁路以东和芜石公路以西地区),全部划回芜湖县。3月27日,将原芜湖市大桥乡七个大队划回当涂县管辖。8月23日,将芜湖市裕溪口区管辖的朱房等十二个生产队划回和县管辖。1965年7月1日,将芜湖市所属的马塘公社划归芜湖县,大桥公社划归当涂县,裕珠公社划归和县。

市辖区的调整

由于芜湖市行政区域的不断调整和变化,芜湖市辖区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和更名。这期间,芜湖市撤销原长街、环城两个区和裕溪镇,增设镜湖、马塘、四褐山和裕溪口四个市辖区,行政区划由原来五个市辖区,调整为六个市辖区。其中裕溪口由镇升格为市辖区。

裕溪口的行政管辖原属和县,该镇与芜湖市仅一江之隔,是当时淮南铁路的枢纽站所在地。1958年4月1日,裕溪口煤码头正式建成,主要担负着省内淮南、淮北、皖北、新集四大煤矿以及山西、河南等部分省外煤矿的煤炭堆存、中转和运输,是安徽省最大的能源输出港,同时也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内河上第一座机械化煤码头,与南京浦口、武汉汉口、湖北枝城并称为长江煤运“三口一枝”。因该港在业务上隶属芜湖市航运管理局领导,经安徽省委研究决定将裕溪口由和县划归芜湖市。1958年6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将和县的裕溪口划归芜湖市”。1961年1月5日,经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增设裕溪口等四个市辖区。

关于芜湖市调整行政区划问题的批复(民字第0003号)

芜湖市人民委员会:

1960年11月25日办字第400号关于调整行政区划问题的报告悉。为了适应城市人民公社发展的需要和便于进行选举工作,同意你市撤销原长街、环城两个区和裕溪镇,保留新芜区,增设镜湖、马塘、四褐山和裕溪口四个市辖区。新增设区的人员编制由你市自行调剂解决。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1961年1月5日

进入上世纪七十年代,芜湖市行政区划相对稳定,除1976年9月28日,将芜湖县马塘公社重新划归芜湖市,其他没作调整,芜湖市依旧延续六个市辖区的划分。据市档案馆1974年《关于芜湖市划分市辖区请予批准备案的报告》中记载:芜湖市划分为六个市辖区,分别为镜湖区、新芜区、马塘区、四褐山区、裕溪口区和郊区。截至1973年底,全市面积为134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水面16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为374397人,主要市辖区的面积分别为:镜湖区8.66平方公里,新芜区7.55平方公里,马塘区3.92平方公里,裕溪口区3.5平方公里,四褐山区4.73平方公里。

(文图由市档案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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