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大鳄鱼滨江平台“闲庭信步”? 公安部门:为私人豢养出来“遛弯”,当事人被罚500元

大江晚报 2019-07-18 13:23 大字

本报讯7月16日傍晚起,芜湖人的朋友圈开始大量转发一段视频:一只鳄鱼在芜湖十里江湾公园旁芜湖大剧院附近二层平台上散步,17日上午该视频仍在进一步“发酵”传播。市民网友在惊呼“吓人”的同时也都在众说纷纭:这只鳄鱼从哪来?后来又去了哪里?记者17日经过调查最终从公安部门获得真相:此鳄鱼为芜湖滨江一演艺场所的演艺人员私人豢养,当天其竟然将鳄鱼放出来“遛弯”。

在朋友圈流传的这则视频中,记者看到,在芜湖大剧院旁二层平台上的这只鳄鱼体格不小,大摇大摆散步的样子看上去神气活现,十分健硕。“这是不是最近江里涨水爬上来的,太吓人了,这要是伤了人咋办?”“现在这只鳄鱼去哪了?有人报警了吗?”“是不是有人养的‘宠物\’?”还有小朋友充满了想象力大开脑洞,“是不是鳄鱼大叔想要去大剧院看戏呢?”大家议论纷纷。

为了搞清楚这段视频的真假,记者首先对视频中的背景建筑物进行了仔细辨别。多位滨江居民和芜湖十里江湾公园景区办的工作人员都确认,背景确实是滨江二层平台,是芜湖的没错。但是公园景区办的负责人表示,自己对视频中的情况并不知晓,且鳄鱼出现的位置在大剧院旁,不在公园内,公园最近因为江水猛涨,很多滨江亲水区域已经全面封锁不准进入。记者随后又联系上芜湖森林公安,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并未接到有关鳄鱼的报警。看到这个视频后,他们正准备去滨江平台做现场调查。

最后,记者从滨江派出所获知了事件的真相:“这只出来散步的鳄鱼是滨江某娱乐场所演出人员豢养的,身长2米左右,平常都关在笼子里,据当事人说因担心鳄鱼会闷坏,当晚放出来遛遛。”据滨江派出所调查,该演出人员虽然持有相关养殖资格,但不可以在公共场所放养、遛玩,警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采访中,据滨江附近市民爆料,这只鳄鱼并不是第一次被放出来“遛弯”。这个说法也得到滨江派出所民警的证实,该演出人员上个月也曾将鳄鱼放出来透气,当时警方已对其作出警告,没想到他会故伎重演。据悉,目前这名演艺人员已经带着鳄鱼离开芜湖,去外地演出了。

17日,芜湖县长港野生扬子鳄自然保护区的负责人胡于虎看过视频告诉记者:“从视频上看这条鳄鱼应为暹罗鳄。从习性上看,暹罗鳄比扬子鳄要凶残,攻击性更强,体型也更大。”记者了解到,和扬子鳄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同,中国允许暹罗鳄养殖,但是合法买卖暹罗鳄,必须办理养殖手续和运输手续,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否则属于非法养殖和贩卖。

芜湖森林公安方面向记者表示,如果该演艺人员再次出现在芜湖,将进一步查实其作为鳄鱼的主人是否持有完备的养殖资格,并提醒主人,千万不要将鳄鱼放出来遛弯,一旦伤到人后果不堪设想。

图片为视频截图 记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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