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伤后多次讨薪被拒 司法拘留威慑“老赖”当场付薪

大江晚报 2018-11-30 01:18 大字

工人陈某不慎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工伤,却不想在受伤休息期间,打工多年的公司竟然不依法规、不念旧情,不仅拖欠陈某受伤前的工资,不提供工伤待遇,还停缴陈某的各项社会保险,如此“无情”的做法,公司负责人就能“一赖到底”了吗?

据芜湖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方婷介绍,本案的申请执行人陈某于2012年4月进入芜湖县某混凝土公司任职驾驶员。2015年8月,陈某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被认定为工伤九级。在陈某受伤休息期间,该混凝土公司不仅未依法足额支付陈某伤前的工资收入,还未提供陈某工伤停工留薪依法享受的工伤待遇。让陈某更难以接受的是,该公司于2015年12月停止缴纳陈某的各项社会保险,这让陈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陈某向芜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双方经调解达成相关赔偿协议。

达成了赔偿协议,这家公司却又耍起了赖,在履行了部分支付义务之后,拖欠陈某三万余元一直不履行,陈某多次向该公司追讨剩下的款项,均被该公司以“没钱”为由拒绝。无奈之下,2017年1月,陈某向芜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法官查控,该混凝土公司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陶某某也行踪不定,一直找不到人。受伤工人陈某的合法诉求未能被执行到位,这起案子一直压在执行法官的心头。几天前,执行法官接到群众提供线索,拖欠工资的混凝土公司法定代表人陶某某正在某银行办理业务。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该银行,将正在办理业务的陶某某带回法院。

到了法院后,感受到司法拘留等一系列强制措施的威慑,最终陶某某“服了软”,当着执行法官的面,主动将拖欠已久的三万余元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给陈某。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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