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开审理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

芜湖日报 2018-11-20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承孝安 张子豪 通讯员 李颖 余韵) 11月15日,徐某等9人涉嫌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在芜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芜湖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也是《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芜湖市基层法院首次采取七人合议庭方式开庭审理的案件。各县区法官、检察官以及群众共40余人参与了旁听。

“套路贷”犯罪是指被告人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其间还往往伴随着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进行逼债讨债的行为。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9月14日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以徐某为首的9名被告人在形成专业化的“诈骗——讨债”组织后,实行“零用贷”“空放贷”两种贷款方式,以低利率、放贷快等条件为诱饵,诱惑被害人前来“借贷”。在办理贷款时,直接扣除高额平台费、外访费、材料费等各项费用,并欺骗被害人签订双倍借款合同。通过上述方式放贷221人次,累计放贷本金229.1万元,被害人实际到手资金192.4万元,累计诈骗金额96万元。该恶势力团伙在被害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便有组织地反复到被害人家寻衅滋事,利用门上喷漆、堵锁眼等影响正常生活方式威胁被害人,以索取高额的利息和费用。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当庭进行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全程录音录像。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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