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将取消其他人员1万元购房补贴

大江晚报 2018-06-21 01:38 大字

近日,芜湖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进一步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意见有关政策的通知》,宣布将取消其他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

该通知表明,鉴于当前房地产形势变化,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芜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的意见》(芜政办〔2018〕4号)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一、取消《意见》第三条之规定:其他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二、购房补贴政策自2018年6月15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三、《意见》其他各项政策仍继续执行。

近年来,随着恒大、碧桂园、中梁、华地先后入驻芜湖县,芜湖县的整体人居水平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今年1月底,芜湖县曾出台了一份意见通知,对于四种人提供了购房补贴,原农业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土地征收对象。具体为,县具有原农业户籍居民,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建筑面积60—144平方米且成交单价3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普通商品住宅房(不含二手房,下同),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其他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凡属2018年度新启动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象(含双方父母、子女),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房的依据县房屋征收办制定的政策给予补贴。近日新公布的通知,则删除了其中其他人员的购房补贴政策。

全媒体记者 苏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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