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首例新型毒品“自洗钱”案件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首席记者 赵丹丹)近日,鸠江区检察院对芜湖市首例新型毒品“自洗钱”案件提起公诉。
据了解,曾因贩卖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被取保候审的陈某聪,在取保候审期间贩卖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俗称“上头电子烟”),为掩饰、隐瞒贩卖毒品所得的非法性质和不法来源,通过他人微信资金账户收取和转移涉案资金,与涉案其他被告人共同形成了毒品货源供给贩卖毒资转移“一条龙”的贩卖毒品网络。近日,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聪、赵某龙等12人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非法经营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行为入罪后,芜湖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共同提前介入陈某聪等人贩卖毒品一案,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引导侦查机关根据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侦查后成案的芜湖首例“新型毒品案件”与“自洗钱”“他洗钱”并存的毒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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