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噪音起纠纷 邻里之间持刀相向

大江晚报 2021-12-03 00:58 大字

本报讯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遇到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大智慧,而“小题大做、冲动行事”往往会付出大代价。11月30日,记者从鸠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邻里间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袁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被害人张某与被告人袁某某是楼上下的邻居关系。2020年6月的一天,因袁某某家发出噪音,张某夫妻二人来到袁某某家,边敲门边责骂。被告人袁某某手拿尖刀开门后,用尖刀指着被害人张某,被张某夺下,后袁某某又返回家中厨房取来菜刀,用菜刀对张某砍了几刀。张某虽用手阻挡,但其头部和左前臂仍被砍伤。

随后,张某夫妇拨打120及110,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袁某某被民警现场抓获,公安机关扣押了作案工具。张某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左上肢损伤及左尺骨骨折,并进行了手术治疗。后经芜湖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袁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该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袁某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张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90000元,张某向法庭出具谅解书,对袁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鸠江区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袁某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袁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某某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无前科劣迹,可酌定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袁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场因小小“噪音”而引发的持刀伤害案件,让人唏嘘。邻里之间原本可以平心静气好好谈一谈,换位思考,多一点体谅。有了矛盾纠纷,除了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求助于社区、公安以及人民调解机构,暴力只能激化矛盾,这起案件值得所有人警醒。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王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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