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三)拍告字[2021]第16号

芜湖日报 2021-10-15 01:18 大字

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企业竞得土地后,需与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并严格按照《“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内容进行建设。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3日,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3日,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将在2021年11月3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定于2021年11月4日下午16:00。

出让宗地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公告期结束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21年11月4日8:00至2021年11月16日16:00;在挂牌期间,至2021年11月15日16:00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21年11月15日17:00之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于2021年11月16日15:00至16:00,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现场挂牌会。

八、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万元的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为24个月,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及签订出让合同时间: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

(五)土地交付状况:“净地”交付。

(六) 竞买保证金的处置: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计息)。

(七)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八)竞买人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所建项目必须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 39165503918469

联 系 人: 林先生范先生

土地竞买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 户 名: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财经局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账号:0170120180258480025

土地出让金缴纳:企业凭费源信息表前往三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1楼办税大厅窗口办理申报缴费。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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