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交易行为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精神,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今年4月25日,芜湖市发布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特意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根据解读,《办法》共七章37条,分为总则、管理与服务机构、交易目录管理、交易程序、交易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七大块内容。其中第四章交易程序,明确了项目单位交易前办理事项,不得受理项目、应当中止和应当终止交易的情形;明确了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原则;明确了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及合同公开等事项。第五章交易监督,明确了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综合监督执法、处理投诉和信用体系建设职责,指出“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综合监督执法,并依法在省政府批准的集中处罚权限范围内行使处罚权”;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质疑、投诉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交易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解决部门条线管理的局限性问题,为促进芜湖市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另外,记者了解到,围绕加强交易监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还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成立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支队,持续开展打击围串标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芜湖市创新智慧监管‘靶向’打击围串标行为有效净化交易环境”的典型做法获得国家发改委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市公管局被评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优秀监管机构。在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方面,芜湖市企业交易成本大幅度降低;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在全省率先实现服务、交易、监管三平台分离,率先建成大数据分析平台、电子档案平台、标后履约监管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等重大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达95%以上;交易服务便捷化水平更是不断提升。为保障重点项目、紧急项目的顺利推进,市公共资源管理局制定了专属“绿色通道”机制,通过采取提前对接、优先办理、容缺受理、零等待办理等方式,先后服务了芜宣机场、商合杭铁路芜湖长江公铁大桥、高铁站广场、城南过江隧道、芜湖轨道交通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如期实施,为服务人民城市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同时,通过不断提高评标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持续完善招标文件范本和评标评审办法,进一步提升开评标过程的规范性和评标评审结果的科学性。2020年在省级招投标营商环境考核中获得全省第2名,在国家级营商环境测评中获优秀评价。
记者 芮娟 实习生 马小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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