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芜自然资规(三)挂告字[2021]1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以及控制指标要求
注:出让宗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按实际出让土地面积计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公用设施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地块的详细情况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2日,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2日,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将在2021年11月2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21年10月25日8:00至2021年11月4日15:30。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三)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的整数倍。
(四)建设工期:为18个月,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五)付款方式及签订出让合同时间: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
(六)土地交付状况:“净地”交付。
(七) 竞买保证金的处置:土地挂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土地出让金。
(八)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九)竞买人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所建项目必须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 39165503918469
联系人: 林先生范先生
土地竞买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财经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账号:0170120180258480025
土地出让金缴纳:企业前往三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1楼办税大厅窗口办理申报缴费。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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