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修订出台 《芜湖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本报讯 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记者9月29日从市住建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芜湖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修订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芜湖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新建工程档案报建率100%、档案验收合格率100%、建设工程档案入库率100%、档案查询服务满意率100%”目标
新修订的《办法》共分为24条,其中:第1条至5条为“适用范围及城建档案定义”,第6条至12条为“城建档案主要内容和移交时限”,第13条至18条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第19条至21条为“奖惩方式”,第22条至24条为“附则”。与原《办法》相比,本次修订稿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对照上位法,将城建档案验收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删除了与国家现行法规不相符合的部分条款。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城建档案适用范围、工作内容、验收时限、奖惩方式等,更符合芜湖市实际。三是在文字表述方面进行了规范,使全文条理清晰,结构严谨,语言准确简练。
作为工程建设的“终点”和老百姓查询服务的“起点”,做好城建档案工作对城市规划、人民城市建设、应急管理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市住建局将以此次《办法》修订为契机,狠抓城建档案验收、库房管理、查询利用、业务指导、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聚焦责任落实,强化为民服务,为芜湖市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记者 芮娟 实习生 马小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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