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电视剧情节 少年深夜盗手机 “诉”还是“不诉”?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

大江晚报 2021-09-14 00:39 大字

父母长期在外忙工作,高二学生小刚(化名)一直被寄养在亲戚或老师家中。父母疏于管理,零花钱管得又严,2021年1月某日深夜,小刚一时头脑发热,他模仿电视剧中的情节,戴着“熊大”头套骑着家人的电动车,来到小镇的一家手机专卖店,用钢筋钳将卷闸门打开,将店里的手机偷走并予以销赃。

少年冲动做下蠢事,自己和父母都后悔不已,案发后,小刚退出全部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机关调查后认为,对未成年人小刚的案件不能简单地一诉了之。为了全面听取各方的意见,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举行了一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我们邀请了司法社工、公安机关、法援律师、学校代表以及村委会代表出席这场不公开听证会,对这起案件,起诉还是不起诉,希望听一听大家的意见。”鸠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傅彪说明了召开听证会的用意。

在听证会上,小刚低着头真诚地检讨:“我触犯了法律,为自己的人生抹上了阴影,恳请司法机关不要放弃我,给我一次机会。”小刚的母亲也痛心疾首深深懊悔:“小刚犯错,我们家长有很大的责任,我们只顾着赚钱,却忽视了给他陪伴和关心。”

司法社工现场宣读了小刚的社会调查报告,通过报告,社工认为小刚具有挽救可能性,能够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辩护人发表了意见:“通过和小刚交流,我发现他年少无知,并非主观恶性深、藐视法律权威。”学校和村委会代表也表示,小刚平时表现较好,希望能给予小刚一次机会,让他重新做人,同时,家长也要多陪伴孩子,给他正确的管教和引导。

少年一句“恳请司法机关不要放弃我”,让在场的公安机关民警也为之动容。公安机关代表在听证会上了解到了小刚的犯罪原因和家庭教育情况后,民警接受了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希望小刚将今天的忏悔谨记于心,同时希望监护人能够更多的给予孩子关心,尽到监护责任”。办案检察官结合听证会各方意见后,向小刚的监护人现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

法有尺度亦有温度。对迷途未成年人不抛弃、不放弃,一直是芜湖市检察机关对于未成年人案件坚持的原则,通过不公开听证会,让办案各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达成一致,给了迷途少年真诚悔罪的机会,帮助其走向正确的道路,也让家长深刻认识到监护陪伴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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