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 五大亮点 为您解读

大江晚报 2021-09-04 01:42 大字

物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业主的生活环境、关系居民的幸福指数。目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在管项目有2100多个,其中多数都是住宅小区,矛盾投诉较多,物业服务满意度不是太高。如何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和物业管理行为?8月下旬,市住建局、文明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公管局、城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防办等12个部门特意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广大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这份包含四大内容19条意见的纲领性文件到底有何亮点?9月2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市物业管理处处长刘俊刚进行了详细解读。

亮点一: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以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讲,就是为了更好地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而更好地服务人民。

根据《通知》,芜湖市将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构建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动协作、工商事务的“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协调运行机制,打造一批“红色物业”,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在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中指导监督作用。其中推广在街道(乡镇)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履职尽责。业委会暂未成立的,鼓励由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代行相应职责。

亮点二:落实职能部门和县市区工作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执法权,住宅小区里的乱搭乱建、违规装修、房屋租赁、噪音扰民等找谁投诉?谁来解决?此次《通知》特别落实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明确管理和执法事项;要求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应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违法和违约行为。进一步推进城管执法向小区延伸,加强执法衔接。

同时,《通知》落实了县市区属地管理工作职责。各街道、社区应在县市区级政府指导下,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期间,街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应对工作,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亮点三:建立业委会委员履职负面清单

近年来,芜湖市部分小区出现了业主质疑业主委员会工作等矛盾,所以此次《通知》特别健全了业主委员会履职监督机制,强化业委会信息公开,要求定期公布小区公共收益、经费开支、维修资金使用等事项。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物业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培训,积极支持和加强对业主大会筹备、业委会选举和换届改选的组织领导,把好业委会委员人选的推荐关、审核关。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业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员干部比例不少于50%,业委会主任人选应由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推荐。明确业委会人选条件,建立业委会委员履职负面清单;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由街道(乡镇)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并提请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对业委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公告全体业主。

亮点四: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物业服务收费事关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广受关注。《通知》指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质价相符的原则,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积极推行菜单式物业收费,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价格调整中的积极作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街道等部门指导监督下,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

记者了解到,市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处日前特意开展了物业行业“合法经营 规范收费”活动。此次活动重点将加大治理多收费、乱收费、质价不符或多收费少服务等乱象,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对未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亮点五:推动物业服务质量评价

根据《通知》,芜湖市将大力推行《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价标准》,开展政府引导和有关方面自主选择相结合的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指导业主委员会向全体业主报告履约质量评价结果并公告。同时,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

目前市物业管理处已大力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评、街道考评、县区物业办考评和市行业主管部门考评等四个步骤进行评比。首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涉及参评物业服务企业共259家,其中55家被评为A级,204家被评为B级。自7月起,该结果已对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政府采购类物业服务市场信用分,同时将成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评奖评优、日常监管、物业管理行业专家选聘等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

记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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