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农贸市场买卖活禽“回潮” 市商务局:市民可拨打指定电话举报
本报讯从去年开始,芜湖市在市区范围和各县市城关镇范围取消活禽交易,所有农贸市场实施冰鲜禽产品供应。但是,日前有市民发现,部分农贸市场仍存在活禽买卖和现场宰杀现象。 “活禽现场宰杀是不允许的,但是在蓝湖郡农贸市场,两个卖鸡的摊位,最近开始现场宰杀活鸡卖。”6月8日,一位市民通过今日芜湖客户端投诉,“现在又允许活禽交易吗?现场宰杀活禽安全吗?”
这位市民投诉的农贸市场位于园丁支路,在蓝湖郡小区的西侧,附近有大富新村、源丰、泰苑等多个小区。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农贸市场,从东门进入,一直往西走到头,就看到了这位市民投诉的两个禽类销售铺位,只见两排铁笼子堆在摊位前,十几只鸡在里边扑腾,上面还有一个铁笼子里养着鸽子。铺子里面,都有专门宰杀、清洗活禽的设备,还有一张一米高的桌子,案板、刀、电子秤一应俱全。活禽称完之后,摊贩拿出刀,熟练地放血、脱毛。在其中一家铺位前,三名顾客正在等候摊贩清理刚刚购买的活禽。
除了蓝湖郡农贸市场,记者发现,市区多家菜市场,都可以看到活禽买卖。上午8点多,东郊路菜市场熙熙攘攘,一个禽类销售摊位前的铁笼子里,两只鸡活蹦乱跳,摊主正在忙碌地给顾客选购的鸡放血、脱毛。“我知道不能活禽交易。但是夏天,还是活禽买着放心,已经打理好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宰杀的。”对于活禽交易,顾客大多习以为常。“一斤半左右的梅鸡25元一个,大一点的14元/斤,都是活禽现杀。”在三山里农贸市场,一位摊贩说道。
活禽交易难道已经恢复了?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早在去年,芜湖市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活禽批发交易市场一律停止活禽的交易和宰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固定门面及流动摊点从事活离交易、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行为。同时规定全市范围内从事冰鲜禽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持照经营,严格落实准入索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购销台账制度,集中屠宰销售的冰鲜禽产品必须佩检疫合格字样脚标;非集中屠宰或分割销售的冰鲜禽产品必须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包装上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标签,且符合卫生、食品安全标准。发现有违法违规开展活禽交易、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行为的,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劝阻,并举报违规活禽交易行为。举报电话:12315(市市场监管局)、17319 (市城市管理局)。
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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