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医保慢性病有新政 7种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大幅提高

大江晚报 2021-05-25 00:58 大字

本报讯对于芜湖市的慢性病患者来说,现在又有好消息,全省门诊慢特病的新政已经落地。芜湖职工医保7种慢性病的年度支付限额大幅提高,从原先的3500元或8000元,提升至10000元或15000元。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待遇科获悉,5月起芜湖统一了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门诊慢特病分别由以前的46种和47种,经过增加、减少、拆分病种等,统一调整为63种,并首次将肺动脉高压、尼曼匹克病等罕见病纳入保障范围。省局已出台了配套的用药目录,芜湖同步进行了更新、维护,确保患者用药报销不受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职工医保的每一个慢特病都有年度支付限额,这次新增加的23种也做了规定。其中,普通慢性病10种,白癜风、艾滋病、阿尔茨海默病的限额是3500元,自身免疫学肝病、黄斑性眼病是8000元;特殊慢性病13种,如心脏冠脉搭桥术后、重度特应性皮炎、生长激素缺乏症等,限额均为15000元。

另外,还有7个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进行了调整,全部都有大幅提高。原先每年3500元的耐药性结核、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肝豆状核变性都增加到15000元;原先每年3500元的精神病增加到10000元;原先每年8000元的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增加到15000元。

这次调整还有部分病种被取消。具体来说,居民医保取消了2种,分别是椎间盘突出和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职工医保取消了10种,同样包括以上2种,另有慢性胰腺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前列腺增生、麻风病、慢性前列腺炎、慢性萎缩性胃炎、肠粘连、严重骨质疏松症。

记者了解到,对于取消病种,继续按原规定享受保障待遇,享受期不超过3年。结束后,芜湖还将通过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等措施,实现待遇平稳过渡,但不再认定增加新的人员。后期,还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医疗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对病种分类、支付限额等进行动态调整。

记者 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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