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首例跨省协作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成功办理
本报讯 4月21日,记者从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与广东省雷州市检察院合作,通过互联网,在线对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的小龙(化名)宣布不起诉决定。该案是芜湖市首例跨省异地协作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未满18周岁的小龙,因迷上了网络游戏,手头紧张,先后两次通过二手交易平台,诈骗两名被害人共计价值6000元的手机,并将手机变卖得款充值到网络游戏中。公安机关将小龙以涉嫌诈骗罪移送到鸠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经调查走访了解到,小龙是广东省雷州市一名高二在读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才走上犯罪道路,现其真诚悔罪,到案后如实交代了罪行,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将戒掉网络游戏,专心备战高考,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综合小龙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以及社会调查情况,鸠江区检察院于2020年9月对小龙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
考虑到小龙家住广东,是高中在读学生的情况,为更好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减轻小龙及其父母因为往来两地考察而产生的经济与时间负担,在听取小龙及其父母的意见后,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了广东省雷州市检察院。经两地检察官多次电话沟通,共同制定了对小龙的异地考察帮教方案,由雷州市检察院与小龙的法定代理人、所在学校达成监督考察协议,由考察小组以法治教育、定期谈话、亲职教育、公益劳动等方式,对小龙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监督考察。考察期内,鸠江区检察院定期与雷州市检察院沟通联系,随时跟进了解小龙的思想动态与成长情况。2021年4月16日,考察期满后,鸠江区检察院对小龙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联合雷州市检察院通过在线视频,对小龙宣布不起诉。
此次跨省协作考察帮教是鸠江区检察院沐新工作室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一次有益尝试。异地协作监督考察帮教工作,让涉案未成年人在“家门口”接受更为优质的考察帮教,减少了未成年人及其家人的经济与时间成本,实现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也使不起诉跟踪回访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打破了异地涉罪未成年人平等适用从宽制度的限制,有效实现了检察机关帮教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记者 顾娅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承孝安)近日,芜湖经开区法院就被告人许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
芜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