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跑单不易! 50岁王女士辞职遭遇酬劳争议 律师建议:看清合同,务工求职要量力而行
本报讯2月24日,市民王女士通过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今年1月以来她从事了一段时间的外卖配送工作,因摔了两跤后,她非常担心,便提出辞职申请,但被告知如果不能再工作45天,就要扣钱。
王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她今年50岁刚刚能拿退休工资,但想着还能再找点事情贴补家里。今年1月,她在网上看到美团骑手招聘启事,就报了名。王女士说:“我所报名的地方是位于源丰小区的一个美团配送站点,当时在该站点我和他们签了合同,没想到我现在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
据王女士介绍,1月15日她开始接单送外卖,结果在1月29日就与一辆汽车发生刮擦,“我左腿软组织挫伤,膝盖也摔破了,于是便休息了几天,结果还没恢复好,源丰站点的吴经理就联系我,说外卖单太多,让我尽快继续工作,无奈之下我只好又继续跑单,但是没想到,没多久我又摔了一跤,右边腿和肩膀摔得比较厉害,所以我认真考虑后决定辞职,这份工作不太适合我。不过当我提出书面辞职后,吴经理说需要按合同办事,我必须提前45日申请辞职,也就是说我还要工作45天,否则就要扣一个月工资”。
王女士也向记者提供了其拍摄的合同等图片,在一份“劳务合同中”,记者注意到,甲方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乙方即王女士,双方分别用印或签字。“劳动报酬”条款规定甲方根据配送单数量,按计件方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合同终止与解除”条款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方可解除合同。依据《员工守则》规定执行,该合同还规定了争议解决事项,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解决。
而在一份骑手薪资政策里,记者发现落款是一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政策明确规定骑手离职需提前45日写离职报告,并明确新人期间提出离职的人员取消第一个月所有奖励。其中有王女士签字确认。
对此,记者与王女士所说的吴经理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王女士第一次发生意外后,他同意王女士休养,后来也是王女士自愿继续跑单,并且他观察王女士身体没有明显问题,“根据她的状况是完全能继续工作的,所以她提出离职只能按公司规定来处理,之前所发放的1千余元奖励需要退还,不过她的劳动报酬我们会给她,根据她的跑单量来计算”。
随后,记者与镜湖区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该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因王女士所从事外卖送单工作所签为劳务合同,产生争议只能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李祥强律师在了解此事后表示,因为当事人与相关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因此其需要向该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公司应按照合同第三条约定来给当事人计酬。至于相关信息技术公司只是用工单位,其应该按照与相关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向该人力资源公司支付工资等费用,而不是其与当事人直接结算,其制定的骑手薪资政策并不直接对当事人发生效力,但是如提前解除合同,该人力资源公司或将会认为王女士违约,导致有损失要当事人承担。
记者及时将所了解信息转告给王女士,她表示会仔细考虑来选择协商或走司法途径。律师也提醒劳动者在务工求职时一定要多了解相关岗位是否能胜任,量力而行,同时看清究竟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并对合同内容认真了解,保存好相关凭证,避免发生问题时懊悔。
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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