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 警方严抓不懈

大江晚报 2021-02-10 00:46 大字

本报讯春节将至,芜湖警方对于禁放工作严抓不懈,除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外,也依法对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及时处理。

近日,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治安巡防大队巡逻车穿梭于大街小巷、闹市小区,循环播放《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音频,让居民自我警醒,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多名民警、辅警前往各大市场、商业街,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多个违法销售烟花爆竹商家,民警在现场耐心得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认识,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荻港镇,荻港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禁放工作,积极联系并会同荻港镇安监站对荻港镇禁放区内被取消的原烟花爆竹零售点,联合开展复查工作。

除了宣传与检查外,芜湖警方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也不手软。2月7日上午,鸠江分局治安巡防大队民警在万春花园巡逻时,发现万春花园翠子百货店内出售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清查固定证据后,将违法嫌疑人宫某及收缴的烟花爆竹移交清水派出所处理。同日下午,湾里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鸠江区锅炉厂菜市场附近时,对张某经营的年货商铺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一批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清点并固定证据,并将张某带至湾里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据了解,芜湖鸠江警方近期已及时对多起相关违法行为采取措施。

2月9日,万春派出所民警在万春街道安乐行政村边闸自然村某百货商店检查时,发现其店内一房间中储存有烟花爆竹,后民警现场固定证据并传唤店主柏某到所内接受调查,现案件正在办理中。据介绍,芜湖经开区连日来也积极行动,加大对相关违反“禁放”的违法行为的打击。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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