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购买保健食品 先看看这份消费提示

大江晚报 2021-02-10 00:42 大字

本报讯 春节临近,为帮助消费者理性选购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了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有五个方面:第一,保健食品只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要谨防不法分子借新冠肺炎疫情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行为。第二,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及保健食品注册号/备案号,依据功能及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三是选购保健食品要到合法正规的店铺。消费者可通过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渠道购买保健食品,注意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四是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凭证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微商信息。消费者购买前应当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做出判断和购买。最后,消费者发现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的,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记者 李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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