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芜自然资规(北)【2021】01号

大江晚报 2021-02-06 00:58 大字

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起步区内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为“净地”,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倍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6日至2021年2月25日,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地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楼212室。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6日至2021年2月25日,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分局将在2021年2月25日16: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21年2月26日8:00时至2021年3月11日16:00时。在挂牌期间,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2021年3月8日16:00前仍可接受报名,我分局将在2021年3月8日16:30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建设工期: JB2021(01)号宗地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宗地建设工期均自《出让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三)出让金支付时限及签订出让合同时间: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

(四)竞买保证金处置:合同履行后,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作土地出让金。未按期开工、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受让人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五)在合同约定的建设工期届满后,若项目宗地面积有25%以上连片(不含绿化用地)未开发建设或连片空闲面积达15亩以上的,属受让人违约,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地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楼212室)

联系电话:0553-28810610553-2881065

联系人:吴先生、徐先生

开户单位: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财金部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1601021000246037(交纳保证金账号)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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