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跨省办案 为企业追讨欠款

大江晚报 2021-01-28 00:37 大字

本报讯1月25日,弋江区某大型企业多名高管来到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向该局赠送锦旗,感谢该局高效办案,为企业要回欠债铺平了道路。

去年11月20日,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接到弋江区人民法院移送的侦查函。侦查函显示,被执行人江西九江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接函后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根据被侵害单位所在地,指令该案侦查由芜湖市公安局火龙岗派出所办理。

火龙岗派出所在调查中,确定该涉案企业江西省九江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徐某,并非法人代表张某。进一步调查发现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决定立即前往江西省九江市对涉案嫌疑人徐某开展调查。2020年12月13日,办案民警来到九江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办案民警陆续调查了涉案公司与嫌疑人判决后资金往来状况。经过多日的沟通,在证据面前,徐某终于表示会积极配合调查,与涉案相关企业协商依法履行法院判决和裁定。

2020年12月25日,徐某和其母张某来到芜湖市公安局火龙岗派出所,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与相关涉案企业达成还款计划。据介绍,徐某需还款400余万元,按照还款计划,他将通过部分分期、部分房产抵押等方式在期限内还清欠款。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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