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半年 变速箱坏了两次 律师: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退换

大江晚报 2020-12-09 00:30 大字

本报讯 购买的新车开了半年多的时间,变速箱就已经坏了两次,想要换车,4S店不同意,车主李先生最近为此感到非常困扰。

不久前,市民李先生打进本报热线3838110投诉称:在今年的6月28日,他在浙江购买了一辆吉利帝豪GL汽车。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半年不到,车辆变速箱就坏了两次。“车子都是行驶途中忽然抛锚,之前已经更换过一次变速箱的总成,但是前段时间又坏了。”李先生对此很郁闷:“车才跑了大概3800公里,就不断出问题,真接受不了。”因为李先生的车主要在芜湖使用,就去和本地4S店协商能否退换,但是4S店以没有达到更换和退车条件为由不同意退车、换车。

李先生到底能不能要求4S店退车或者换车呢?对此,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祥强表示,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20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此时,如果商家不同意退换后,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也可以直接联系厂家要求予以处理。但是因为李先生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次维修,维修好后,如果能继续使用,则不能退换货,如果第二次维修好,车辆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再出现这样的问题,导致车辆不能使用,则可以要求商家进行退换货处理。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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