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贵在内外兼修持之以恒

芜湖日报 2020-12-01 00:58 大字

不久前,芜湖市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成功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12月1日,《芜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构建持久有效、科学合理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是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对于将文明理念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实现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没有最完美的城市,只有更好的城市。文明城市创建从来没有终点,一旦开始,就要一往无前。衡量一座城市的文明水平和魅力指数,看“颜值”,更看“气质”。来到一座城市,以前人们在意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而现在则更关注市民素质、文明风尚、精神状态。可以说,市民对待文明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的“软实力”。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全国文明城市不是“铁饭碗”式的头衔。文明创建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没有持之以恒的态度,没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城市永远不会高度文明,人民永远不会完全满意。创建过程中不难发现,有时文明与粗鄙是共存的,在不少角落里陋习依然存在,文明甚至还有反复的可能。新时代有更高的文明要求,很多城市都在不断进步,人们的审美标准在不断提升,文明的内涵和外延随之水涨船高。我们需要坚持不懈地约束、规范自己的文明言行,直到成为广大市民的一种自觉,以捍卫我们全国文明城市的美誉。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文明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最美“标签”。社会公德看似小事小节,却更是一面镜子,能折射出一个人的内涵修养。一人的言行,往往表现出个人素质的高低,表现出家教的优劣,表现出感情、工作的可靠与否,进而影响到一座城市、一个国家的整体素质状况。文明人创文明城,文明城养文明人。要善用“创建为民、创建惠民”这一法宝,善用“创建靠民”这一“武器”,激发市民的认同感,增强市民的获得感,提升市民的参与度,让广大群众在创建中感知文明的提升,在文明提升中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城市的魅力、时代的精彩!

《芜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施行,不仅摸清了当下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还“对症下药”提出了全面可行的解决措施,必将成为夯实和深化芜湖文明创建成果的有效抓手,成为推动芜湖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引导精神文明建设走近百姓、走向自觉、走在实处、走出新路。广大市民应该自觉对照《条例》要求,从严约束自己和家人,用越来越高的标准推进绣花一样的精细管理,呵护成风化人的共同愿望,以怀着对文明的崇高敬意不断探索更文明的城市生活,统筹推进城市经济发展、文明魅力的同步提升!

张申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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