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车忘了喝过酒 被处罚后悔不迭

大江晚报 2020-09-23 00:57 大字

本报讯 9月22日,镜湖交警大队依法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姚某作出罚款15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近日傍晚,该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镜湖区天门山路某小区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对路边违法停放车辆进行贴单处罚。民警走到一辆蓝色奇瑞QQ小车边时,该车驾驶员姚某突然从路边一家饭店窜了出来,迅速将车辆启动并准备移至附近停车位中。原来,姚某就在附近饭店吃饭,听饭店老板说交警在外面贴违停单,遂慌忙从店内跑出来将车子发动准备移至前方停车位内。民警见状,上前对姚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其间,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浓郁酒味,遂将其带至中队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6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姚某对自己被查出酒驾感到无奈,称听到酒店老板喊话提醒一时心急,竟忘了自己喝过酒,急急忙忙开动车子了。

记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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