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闯红灯不会有事? 这些事故案例给你敲警钟
“红灯停,绿灯行”,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可有些人总觉得,偶尔闯一次红灯不会怎样,哪有这么巧正好出事?殊不知,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如影相随,一个错误的决定,一次冒险的违法,就可能导致一个悲痛的结局,意外总是在你不经意间就会到来,让你猝不及防。12日,芜湖交警整理发布了近期的一些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给广大交通参与者以警示。
近日晚间,童某驾驶一辆电动车沿花津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花津南路与峨山东路路口时,在路口信号灯是红灯的情兄下,闯红灯继续向前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童某被轿车撞飞并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民警现场勘查,电动车驾驶员童某除了闯红灯以外,驾驶电动车时也未佩戴安全头盔。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童某负主要责任。
近日晚间9点半,范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车行驶至马仁山路与红花山路交叉路口,强行闯红灯撞上对向正常行驶的一辆轿车,造成范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范某因醉酒后驾驶电动车且闯红灯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日前,一辆临时牌照的小型面包车,在沿九华北路由北向南行驶到世界村路口时闯红灯,与一辆沿九华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左转弯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因电动车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这才没有受到更大的伤害。面包车驾驶员因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近日上午,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着人民大道由东往西行驶,当车行驶至人民大道与沈百南路十字交叉路口处,王某闯红灯与沿沈百南路由南往北行驶的方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致王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日前,袁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省道334线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334线庙墩红绿灯路口,因抢黄灯加速通过路口,遇高某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两车在路口内发生碰撞。电动车撞上轿车的右尾部,造成高某某左侧腿部受伤。双方车辆驾驶人在本起事故均存在违法行为,承担主次责任。
日前上午,在S354与浮山路交叉路口,当信号灯正由绿灯转为黄闪时,一辆小轿车驾驶员没有减速停车,而是选择抢黄灯冲过路口。谁知行至路中间时,一辆电动三轮车闯红灯冲出,双方发生碰撞,幸运的是,三轮车上人员因戴了安全头盔仅造成多处皮外伤,并无性命之忧。经事故认定,该起案件,小轿车驾驶人和三轮车驾驶人承担同等责任。
芜湖交警再次强调:交通信号灯是不出声的“交通警察”,红灯是停止信号,绿灯是通行信号,黄灯闪烁时警告车辆。注意安全是最基本的通行规则,然而闯红灯、抢黄灯的现象时有发生,成功闯灯的暗自庆幸,自己不用再等几十秒。可是不成功的呢?轻则受伤住院,重则失去生命,试问你们真的赶那几十秒时间吗?
记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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