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开出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首张罚单 实名制未落实 建筑单位被罚5万元

大江晚报 2020-09-04 00:54 大字

本报讯 今年5月1日,国家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江城也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就在不久前,市镜湖区人社局依据规定,对辖区内一家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条例、拒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这也是《条例》实施以来,芜湖市在治理工程领域欠薪行动中开出的首张罚单。

镜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李队长介绍说,受处罚单位是二环路上“镜湖世家”一期项目的施工方。早在今年5月,大队在检查中就发现该单位存在未落实实名制管理的问题。“我们现场翻看台账,查阅工资表格、考勤记录、发放记录等,所有这些记录都需工人本人签字按手印。同时,还有监察人员抽选工人询问,并做笔录、签名。两者的笔迹一核对,就能发现是否存在代签、漏签等作假情况。”

问题暴露后,镜湖区要求该单位限期整改,在5月底前完成。但是,6月份再次监察时,情况仍然如此。7月下旬,镜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条例》规定,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李队长表示,这家单位现已缴纳罚款,并改正错误。最近4个月以来,镜湖区在辖区的14家在建工地不定时巡检,目前已下达50余份限期整改指令书。

在芜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记者了解到,在《条例》实施后,芜湖制定了规范化的管理指导方案。设立劳资专管员,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考勤管理、工资专户管理等。全面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安排农民工进场前,应与本人明确工作地点、时间、内容、报酬标准等内容,一式两份。

同时,建立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列明其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等信息,加强考勤,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相关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如果是人工考勤,考勤表要经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生效。

在工资支付方面,全面推行专用账户制度,列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进账资金金额和时间、出账用途等信息。工资由银行卡打卡发放,工资卡要发放到本人手中,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台账,列明缴纳单位、缴纳金额等信息。另外,要求施工企业以项目或标段为单位,在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并在开工前一次性代缴工伤保险费。

这段时间以来,全市都在广泛开展《条例》宣传,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面执法检查,对恶意欠薪、拒不执行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等行为,予以严惩,维护好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和谐。据统计,全市已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57个,发现问题并已完成整改项目81个。

记者 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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