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错交房屋 提起返还财产诉讼

芜湖日报 2020-07-31 01: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赵丹丹 通讯员 陶俊)开发商在房屋交付过程中交错房屋,事后业主以各种理由拒绝搬离,怎么办?近日,鸠江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据介绍,沈巷镇的宋某从芜湖宝能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由于开发商的过失,导致宋某购买的房屋门牌号标识错误,开发商实际向宋某交付的房屋系宋某购买房屋的隔壁,且面积比宋某购买的房屋多近25平方米。随后,开发商在知道该情况后及时与宋某沟通,宋某却以房子已简装厨房、卫生间为由拒不搬离,开发商多次与宋某协商无果,遂向鸠江区法院沈巷法庭提起返还财产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宝能城开发商与宋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虽因宝能城开发商的过错导致宋某入住了错误的房屋,但在宝能城开发商告知宋某相关情况后,宋某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将目前入住的房屋返还给原告。至于因开发商过错给其造成的损失,宋某可依据实际情况向宝能城开发商进行索赔。宋某知晓误住一事后至今未搬迁,已侵犯开发商的合法权益,还需支付房屋占用费。本院判决宋某返还涉案房屋,并自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房屋占用费600元至返还房屋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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