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清明扫墓“扫”进了看守所 这些祭扫中的违法行为要不得

大江晚报 2020-03-31 00:37 大字

清明祭奠先祖、追思先人是我们的传统。今年清明节仍在疫情防控时期,城市公墓现场祭扫被暂停,采取了文明新方式,而一些农村地区的祭扫活动除了疫情防控外,也需防范祭扫中的危险。三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以真实案例为你盘点祭扫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

“任性”扫墓妨碍公务兄弟俩进了看守所

放弃焚烧纸钱的旧习,改用鲜花祭奠先人,祭扫新风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也有少数不理解的,甚至不顾劝阻冲动而为。如果在清明祭扫过程中不听工作人员劝导,还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将会怎么样呢?三山区峨桥镇的潘某兄弟俩就曾为此付出代价。

2016年清明期间,受三山区峨桥镇政府委派,工作人员徐某、强某等人在该镇龙山公墓执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工作,劝导祭扫人员勿携带易燃易爆及火种进入陵园,以杜绝火灾隐患。当年清明期间,潘某兄弟俩因不愿在公墓口的焚烧池焚烧祭品,与工作人员强某等发生了争执,并不顾强某等人的劝阻,强行上山焚烧祭扫。当祭扫结束返回后,潘某兄弟俩又上前阻碍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对工作人员徐某进行殴打,造成徐某全身多处受伤,也导致了龙山公墓当天的防火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检察官表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这样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最终,潘某兄弟俩的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和拘役四个月的处罚。

禁止焚烧人民币制作“人冥币”违法

目前在少数地方,还存在着清明烧人民币祭祖的陋习,有些老人认为,在冥币里放些真钞烧,能增加这些冥币的真实性,故去的亲人收到就一定会是真币了,他们通常会在黄纸和一叠叠的冥币上面或多或少放些真钞,这种做法成了某些地方的“风俗”,渐渐流行。

检察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则明确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一旦烧人民币被发现,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烧人民币不允许,而制作假可乱真的“人冥币”同样违法,一些人制作祭祀冥币的币张大小、颜色、图案、面值等,都与现行流通或曾经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唯一的不同是,币面上的“人民银行”有的变成了“冥民银行”。

依据《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祭扫致失火要担责孔明灯勿随便点

清明期间,因祭扫不慎而将周边植被点燃引发大火的现象近年来屡屡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就触犯了法律,甚至可能面临被判刑。

检察官表示,依据我国《消防法》第21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放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清明节点一盏孔明灯寄托思念之情,踏青放风筝是一项传统活动。然而,近年来,风筝和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频繁出现在一些铁路局管辖内的高铁沿线区域,以及航空管制区域,或搭挂在铁路高压接触网上,导致设备烧损、断电跳闸,或卷入飞机发动机、螺旋桨,严重危害了公共交通的运行安全。

目前,我国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对危及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也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对于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则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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