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远程开庭

芜湖日报 2020-03-24 00:3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赵丹丹 通讯员徐众群)3月17日,鸠江区法院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鸠江区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1月27日,辖区汤沟镇某行政村村民因自发堵路发生纠纷,汤沟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处理。调解过程中,被告人江某甲、江某乙、笪某某因不满民警处理,指责民警“不管事”,并辱骂、殴打其中一名民警。其中,被告人江某甲强行扯下民警防疫口罩,被民警挡开后扬言“警察打人了”,遂鼓动周围村民起哄辱骂民警;被告人江某乙推搡民警,并企图用手中的玻璃杯砸民警;被告人笪某某用拳头击打民警头部。后民警在村委会负责人的保护下离开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对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采取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其执行职务,并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造成大量群众围观,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3月5日,公诉机关就该案向鸠江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案件受理后,鸠江区法院第一时间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抽调政治素质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办理此案,并安排专职法警和技术人员保障庭审等活动开展,确保防疫、审判两不误。虽然三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但承办法官却并未因此而有所放松,自案件受理即开始争分夺秒,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加强与控辩双方的沟通协调。后鉴于辩护人对案件事实和量刑提出部分异议,承办法官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并于起诉书副本送达满十日即安排庭审。

开庭当天,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及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笪某某、江某乙,通过视频连线被羁押于芜湖市第一看守所的被告人江某甲,“隔空”完成本次庭审。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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