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采购9万余元口罩 对方收钱后却不发货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线达成调解协议

大江晚报 2020-03-12 00:46 大字

本报讯疫情期间,口罩是紧缺的防疫资源。市民王某四处寻找口罩进货资源,2月12日,他经朋友介绍了解到朱某某正在销售口罩,添加朱某某微信后,他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朱某某支付96800元用于购买口罩。朱某某承诺2月16日前发货,可等到了2月24日,朱某某也未发货,这可急坏了王某。无奈之下,他起诉至芜湖经开区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货款。

经法院调查了解,朱某某只是一名中间商,其通过收取王某等人的钱,再转给其“上家”,准备从中间赚取差价。但朱某某转完钱之后,其“上家”未及时发货,导致其无法履行对王某等人的合同义务。经朱某某多次催促,其“上家”一开始是拖延,之后就联系不上了,朱某某到公安部门报案,目前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

据朱某某表示,他也是受害者,其在此过程中,一共被骗了977000余元。同时,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与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现在他需要承担返还货款等民事责任。而他的“上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则将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芜湖经开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针对当事人朱某某在外地的情况,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前期沟通,征得当事人双方的同意后,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微信小程序里搜索到“解纷芜优”,通过该程序组织线上调解。3月9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在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朱某某同意分期返还王某货款,这起口罩引发的纠纷得以及时化解。

经开区法院法官助理何陈梅介绍说,疫情期间,利用“解纷芜优”平台在线调解,不仅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丰富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节约了当事人化解纠纷的时间和成本。她也提醒市民,疫情期间,购买口罩等防疫物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最好不要私下交易。网上批量购买口罩,应保留转账汇款记录等相关凭据,以便后期发生纠纷时维权使用。记者 顾娅 实习生 闫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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