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被判罚600万 强制执行已到位过半
本报讯本报曾报道过泰州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14名主体,违反国家规定,向芜湖市辖区运输、倾倒、处置医疗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破坏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被判处刑事责任。其中,泰州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除需承担赔偿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产生的应急处置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调查评估费用400余万元外,还被判处罚金600万元。1月21日,记者从芜湖经开区法院获悉,因泰州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芜湖经开区法院对罚金刑立案强制执行。目前,已强制执行到位、上缴财政303万元,剩余的297万元仍在继续执行。
据介绍,2019年以来,经开区法院持续加码刑事财产刑执行,主动服务污染防治等“三大攻坚战”,已执行执结罚金刑案件127件。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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