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上调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大江晚报 2020-01-21 11:36 大字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障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从2020年1月起,进一步提高其待遇保障水平,并于2020年春节前调整发放到位。

据介绍,此次工伤待遇调整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具体调待项目和标准为: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4元、155元、146元、137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月最低标准(保底待遇)将分别达到3088元、2917元、2744元、2573元;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10元、90元。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8元,其中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0元,调整前抚恤金水平低于1080元的人员每人每月在调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20元,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月最低标准(保底待遇)为794元。

这些调待所需的资金,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及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调整,由用人单位支付保障。

记者 程茜 实习生 谢晓函

新闻推荐

警惕这些“春节病”

春节是一年中最欢庆的日子,合家团聚,天伦之乐。但是不少人由于生活规律被打破、过度疲劳及饮食不当等,常常在节后会出现“春...

芜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