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投资集团原副总经理姚卫东涉罪受审

安徽法制报 2020-01-03 1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唐欢通讯员王蓉)2019年12月24日上午,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姚卫东受贿、贪污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姚卫东利用其担任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法规审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03.70223万元。

期间,被告人姚卫东还以虚假发票报销的方式,侵吞省投资集团参与出资的深圳同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同安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肥同安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3家公司、企业公款共计69.1484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姚卫东及其亲属退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472.8506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姚卫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

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将依法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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