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芜湖油库搬迁工程应急措施不到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遭通报批评
记者 | 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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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了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一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通报文件显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石油分公司等六家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
经复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石油分公司的芜湖油库搬迁工程,部分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例如,该公司未提出输油管线泄漏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未针对汽油、柴油风险特性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仅按照500吨漏油量的10%进行油船单舱溢油入江量分析。
同时,该油库搬迁工程依托的芜湖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溢油处置能力仅为200吨,环境风险应急能力不足。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石油分公司芜湖油库搬迁工程-配套码头项目环境报告书的编制单位为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受理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进行了公示。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原环境评价与咨询中心。2015年6月脱钩改制成立形成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性质的环评公司机构,更名为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对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5分,相关失信记分情况将记入其诚信档案。
此次通报中,六家企业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主要涉及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保护目标遗漏或者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错误、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
其中,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建龙)项目的环评编制公司——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也遭通报。
该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包括:对山西建龙的1×1680m3炼铁高炉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概况描述不全、缺少7号高炉相关情况及其废气污染物达标情况等。
通报显示,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环评文件常态化技术复核工作,共涉及28个省(区、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审批部门审批的30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去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这是生态环境部首次以季度为单元,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表明了生态环境部对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将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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