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机遇 深化创新 着力推动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化创新
着力推动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巡察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源自基层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在管党治党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作出专门部署,强调“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力度”,为建立市县巡察制度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做好新时代市县基层党组织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巡察工作基本情况
芜湖市巡察工作从2015年试点探索起步,到目前为止,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探索起步阶段,特点是“从无到有”。芜湖市巡察工作起步于2015年8月,在省辖市中较早正式启动市县巡察工作。初期完全由市纪委组织实施,共开展了5轮对33个党组织的巡察。在这一阶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度规范等各项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
第二阶段是快速推进阶段,特点是“从有到好”。一是巡察机构“名正言顺”。 2017年,市编委正式批复了巡察机构,2019年机构改革中,市委巡察办列为市委工作部门,设立“一办四组”,职级明朗,队伍扩容。二是“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建立和完善以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为总纲,以明确和规范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四个巡察工作责任主体职责和任务等4项工作规则为支撑,以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6个环节全流程60余项配套制度为基础的“1+4+X”巡察制度体系。三是全覆盖巡察进度稳步推进。巡察办统筹开展了9轮对118个单位的巡察,全覆盖进度达到82%;创新县区交叉(提级)巡察,已开展6轮巡察了161个单位;提炼总结了巡察整改“315工作法”,被巡察单位普遍认为接受巡察对单位全面发展是一个“分水岭”,为从严治党树立了“风向标”。三年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制度规范逐步健全、政治巡察递进深化、成果运用更加充分,巡察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当前巡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视程度不均衡。对巡察工作的重视配合支持力度不一,存在着落差、温差、偏差。有“三个明显高于”的特征。一是县区党委的重视程度明显高于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二是市直单位的重视程度明显高于二级机构或下属单位,三是纪委的重视程度明显高于其他单位。极少数党组织、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的认识还存在差距,有的认为巡察工作是找茬、找事。
协作配合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制度出台滞后。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机制已经出台,与组织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尚未启动。二是参与深度不一。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人员多、介入程度深,其他部门参与少,重点表现在抽调人员参加少。三是整改推进力量薄弱。目前,巡察整改主要靠巡察办“单打独斗”,尚未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派驻监督作用。
巡察质量有待提高。一是巡察组自身的政治站位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抽调人员中新手比例过多;二是政治巡察定位转换不及时,惯性思维、路径依赖强;三是巡前保障工作不充分,计划不周全,任务分配不均衡,培训不到位,后勤保障不力,导致巡察组仓促上阵、手忙脚乱;四是没有处理好与被巡单位党组织“同一战线”关系,依靠被巡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够,在重要复杂问题上沟通不充分,影响对问题的定性把握。
巡察整改工作不够扎实。一是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不紧,少数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履行不到位,个别的对整改工作存在消极应付现象。二是整改成效的评估缺乏量化指标,是否整改到位的尺度难以把握,仅凭个人感觉。三是巡察组不参与整改检查督查、评估验收,整改过程中遇到问题有效沟通了解情况不足。四是整改约束手段乏力,整改不到位没有惩戒措施。
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仍有差距。一是巡察机构人手紧张、队伍不稳定问题,仍将是常态。二是巡察干部队伍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巡察工作需要。巡前集中培训时间过短,培训内容针对性、实用性存在不足,组内人员磨合时间不够,驻点后难以立即投入工作。
上下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由于被巡察单位名单层层保密,导致市、县(区)上下联动巡察工作的计划性差、随机性强,容易打乱市、县(区)工作安排,巡前审计也难以即时安排。
对高质量推进全市巡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今年召开的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对做好新时期巡视巡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做深做实做细全市巡察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要强化巡察意识。运用各种方式继续加大力度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巡察工作的理解认识,充分认识巡察和巡视一样,也是党内重要监督制度,是党章授权的政治制度安排,增强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意识。强化巡察机构的责任意识,防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将政治工作业务化,走形式应付了事。
要强化质量意识。一要强化巡前保障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做好相关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周密安排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巡察组顺利进驻。二要跟进巡中督导指导,深入各组驻地开展督导指导,集体会商疑难问题,确保巡得准、巡得透。三要加强巡后的审核把关,尤其是在问题的定性、政策的把握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把每个问题搞实搞准。四要开展巡察后评估制度,对巡察质量、巡察队伍作风等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提升巡察能力水平。
要强化协作联动意识。一是建立完善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在情况通报、人员支持、成果运用等方面密切协作,共享监督成果,使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相互贯通融合。二是变“单线作战”为“立体作战”,建立健全巡察与组织、宣传、审计、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巡察监督实效。三是强化上下联动,完善市县(区)一体化巡察工作格局。上级巡视巡察办要提前安排工作计划,便于下级能够有条不紊地跟进上级联动步调,形成上下一盘棋的有序工作局面。成体系、板块式巡察,提升巡前保障能力和水平。
要强化整改意识。一是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推行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制度,提出整改要求,调度整改工作,审查整改报告,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强化整改约束力。制订整改验收评估细则,进一步科学量化整改标准和条件。全面规范巡察整改检查评估工作操作流程,开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约谈工作。三是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年度综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各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支持配合抽调人员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占比分值,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作者单位:市委巡察办)
吴秀丽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承孝安张子豪)11月20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级林长何友旺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下,对马仁国家森林公园开展...
芜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芜湖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