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荣威车,买你回家不容易

大江晚报 2019-11-08 14:21 大字

本报讯近日,市民薛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自己8月底在芜湖豪卓荣威4S店订购了一辆荣威RX5 MAX汽车,但是由于交付车辆与订购配置不一致,延期交付违约金等问题,和4S店闹得有些不开心,目前车辆还没拿到手,感觉很受困扰。事情到底是什么情况?记者就此展开了走访调查。

11月4日,薛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8月28日,看到荣威RX5 MAX款新车上市,我在8月31日与芜湖豪卓荣威4S店签了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车日期为9月30日,逾期按所交定金一万元的千分之三赔偿。我当时看到的展车是19寸铝合金轮毂及米其林轮胎,对方也口头承诺是这样的配置。中秋节我要用车,就打电话到店里问能不能提车,店里表示还在征配阶段,过了几天我又打电话给厂家询问车的具体位置和状态,厂家回复说车已经到芜湖4S店里,但4S店依然说并没有到。就这个问题我在国庆期间与4S店进行交涉,店里之后给我的回复是车被厂家调配到外地做试驾车了。10月17日,4S店又告知我说展车款型已经停产,我订购的配置是选装配置,厂家已明确表示该选装配置车型将不再安排生产。由于我的坚持,4S店建议我就订目前的配置款型,店里愿意负责额外采购19寸轮毂及其米其林轮胎。我当时的意思是能接受这个方案的前提是,轮毂改装能够不影响车管所的备案登记,当时店里工作人员拍着胸脯说可以改装,备案也没有问题,于是我就继续订了这款车。可是到了10月27日提车的时候,我获悉车辆私自改装车管所是无法备案登记的,这就让我犯了难。另外,按照交车合同的交车日期是9月30日,而店里是10月27日才到的车,按照约定,应该赔偿我840元的违约金。我认为4S店损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10月29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上述情况。”

11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薛先生所说的芜湖荣威汽车4S店,找到了当时负责薛先生购车合同的销售总监赵先生,他告诉记者:“当时到的展车是19寸的轮毂,那个时候车的具体配置还没出来,我们就以展车的19寸轮毂为标配,但是后来厂家公布了配置是18寸的轮毂,19寸的轮毂属于选装项目,选装项目是要单独加钱的,薛先生发现这个问题后找到我们进行沟通,我们承诺额外采购自行承担,毕竟这个问题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对于薛先生所认定的车架号车辆为其预定的商品车被送去外地做试驾车一事,赵先生表示:“在双方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中并未对车架号做出任何规定和协议。薛先生之前在协商中提出的退一赔一和违约金的要求,我们也不能认同。退一赔一是合同欺诈问题,而我们双方只是合同纠纷问题,并不存在也无证据说明我们是合同欺诈。至于违约金的问题,如果薛先生走司法程序,法院明确让我们赔偿我们就赔偿。”当天,在这家荣威4S店,记者也见到了已经到店的这辆荣威RX5 MAX。据悉,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11月6日,记者再次联系双方,双方已就一些分歧达成了一致。薛先生表示愿意继续在这家4S店购买同款车辆,4S店承诺将18寸轮毂配置的车辆交付给薛先生之外,再另外购买19寸的轮毂和米其林轮胎给薛先生。4S店就目前薛先生车辆贷款面临的非其自身原因造成的难以下款问题,积极帮助薛先生另外寻找贷款渠道,促进薛先生尽快提到车辆。在此基础上,就违约金问题,双方还将进一步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记者 胡芳实习生 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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