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出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新政
本报讯(记者 陈旻) 11月1日起,芜湖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正式实施。这项市医保局最新出台的新政,给芜湖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吃了颗“定心丸”。
新政适用对象为芜湖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但未能达到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又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对其就医用药管理上,将最新版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直接用于降血糖、降血压的治疗性门诊用药,全部纳入“两病”门诊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以及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在保障待遇上,“两病”报销不设起付线,门诊政策范围内用药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50%。一个结算年度内,高血压病种支付限额为500元/人,糖尿病病种支付限额为550元/人,如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支付限额为750元/人,其中两病支付限额含普通门诊支付限额。
把好事办实。接下来,市医保局将以国家基药目录为基础,结合省医保局慢性病药品目录尽快出台符合芜湖市“两病”患者门诊慢性病目录,通过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减轻“两病”患者负担,使国家、省、市的惠民政策及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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