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房主拒绝过户 法官耐心调解化解矛盾
本报讯(记者 赵丹丹 通讯员 陶俊) 几年前出售的安置房,在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主却因房价上涨而拒绝过户。近日,鸠江区法院处理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通过耐心调解化解了矛盾。
据介绍,2012年,被告许某由于原先农村宅基地拆迁分得多套安置房屋,遂决定售卖其中一套以换取现金。2014年,许某与原告孙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安置房出售给孙某,并承诺配合今后办理产权登记及过户手续。随后,原告孙某按约将房款支付给许某,许某将房屋交付给孙某使用。2018年,该安置房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及过户时,许某却拒绝配合孙某办理,因为该房屋在这几年中价格上涨许多,许某认为自己有点“亏”,要求孙某另外作出补偿。孙某与许某协商不成,于是起诉至法院。
在近日的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向许某送达相关应诉材料,详细、耐心地向其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契约精神,许某答复需要回去与家人协商。此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许某向其释法析理,在开庭前一天,许某主动到达法庭,向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协助孙某办理房屋登记及过户手续,双方矛盾纠纷至此得以化解。
承办法官介绍,本案并非个例,目前在安置房买卖中,出现了许多类似案件,均是房价上涨后房主拒绝配合过户,要求买房人另加房款才愿意过户,由此产生了许多纠纷。对此,承办法官表示,社会公众应主动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学习法律知识,并及时向相关专业人士咨询,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也应当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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