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中院通报涉黑涉恶案件 财产刑执行工作进展情况
本报讯(记者 承孝安 翟婉倩) 近日,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芜湖法院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并举行涉黑涉恶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法院紧紧抓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契机,将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9件673人,其中涉黑案件26件390人,涉恶案件63件283人。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8件304人,其中涉黑案件13件123人,涉恶案件45件181人。共移送执行涉黑涉恶案件17件,申请执行标的额795.64万元,执行到位360.11万元。
全市法院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黑恶财产处置的指导意见,坚持打财断血,对判处财产刑的案件100%移送执行,100%采取查、扣、冻措施,确保涉黑涉恶财产刑依法执行,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坚持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严格审限管理,推进快立、快审、快执。
按照省高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工作部署,结合《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轮流集中强制执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市中院联合县区法院集中开展涉黑涉恶案件专项强制执行行动。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网络查控281次、线下调查233次,查封住宅12套、门面房1处、车库1处,总面积1479.44平米,查封车辆16辆。
为保障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市中院党组会专题研究决定拨付20万元资金作为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的专项经费,解决该类案件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搬运、仓储、评估、拍卖等前期必要支出费用,进一步提高了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效率。
同时,加强与扫黑办、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的沟通对接,完善重大案件信息通报、涉案财产处置、协作会商等机制,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对侦查阶段、起诉阶段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财产依法及时处置,确保财产刑执行到位,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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