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检察院:群众信访“七日内回复”彰显司法温度

芜湖日报 2019-10-15 00:41 大字

□记者 陈旻 余霏

让“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芜湖市检察机关将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部署要求,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

“张某某同志,您的信访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您尚需提供申诉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请补齐后寄至:芜湖市黄山东路10号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日前,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收到信访人张某某写的申诉材料,反映其不服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向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

经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审查,发现该张某某提交的申诉材料不齐全,暂不符合受理条件。于是当日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送手机信息告知张某某。随后,张某某带着信息上提示的补充材料来到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向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提交了相关申诉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张某某的申诉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承办检察官立即为其办理案件受理手续,并于七日内向张某某短信告知其申诉案件已转相关部门审查办理。近日,市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张某某。

“对群众来信,我们要求7日内要给予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对案件的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进行实质性答复。通过这样的政策,让上访人少跑腿,更好地服务群众。”检察官汪美娇告诉记者。

为了让这项新制度落实到位,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和“一把手”亲自谋划、研究和指导开展工作,将这项工作落实、落细,做到信件零积存,应复尽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控告申诉部门结合芜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具体意见》,确定专人负责,规范办理来信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设置来信答复提醒,对来信工作进行督导催办,从受理、办案、监督、答复各个环节,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同时,制定来信回复模板,规范回复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结合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统计数据显示,自今年3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19件,除联系方式不详、电话无人接听等无法回复的35件以外,其余184件均完成7日内程序性回复,回复率为100%。

回复制度的建立,背后是为民服务的真心。近年来,芜湖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温暖控申”创建工作,扎实推行“暖民心、顺民意、维民权、解民惑”工程,认真落实检察为民,服务为民,让老百姓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努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一名检察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将以此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忠诚履行职责,认真按照省院‘温暖控审’要求,接待好每一位来访群众,处理好每一封群众来信,办理好每一件控告申诉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马莹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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