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庆:做一个有正能量的人

大江晚报 2019-09-30 14:25 大字

“我不是10月1日那天出生的,父母为我取名‘国庆’,就是希望我做人阳光、磊落,有正能量,我一直朝父母希望的方向努力。”开发区交警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吴国庆说。

吴国庆出生70后,2005年参加公安工作,长期在基层交警大队综合中队岗位上,他严格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紧紧围绕道路交通管理主旋律,适时提出创新建议。2012年,他提出的交通安全宣传法被省交警总队评为“十佳工作法”之一。“他工作事无巨细,大到‘五有’保障,小到下水道堵塞,他都追求尽善尽美”大队教导员莫郁对他如此评价。因工作优秀,他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个人嘉奖2次,优秀公务员7次;曾被评为芜湖市“十佳交警”,2015年度获全市公安机关“4+1”岗位标兵荣誉称号。

默默奉献,用行动阐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光荣使命,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点滴小事折射出闪光之处。王弟荣秋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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