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不将就 面对家暴 花甲老人离婚获支持
本报讯“我就要步入花甲之年,我知道我们这岁数谈及离婚,会被人笑,但他们又怎么知道我度日如年的日子。”花甲之年,本该儿孙绕膝,乐享天伦,可年近六十的赵女士在法律援助律师的支持下,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了法庭,决定起诉离婚,结束不幸的婚姻。
赵女士的丈夫因多年前的一场事故致残,之后便自暴自弃,萎靡不振,整日酗酒,但凡酒喝多了,就会对赵女士施暴,这使得原本美好的生活充满阴霾。“我本想狠狠心远走他乡,每每看见孩子稚嫩的脸颊,奶声奶气地叫‘妈妈’,我就选择了妥协。就这样,度日如年的熬啊熬,如今终于熬到儿子长大成人。”
赵女士这么多年的苦,儿子都看在眼里,“妈,我知道如果不是我,你早就离开这个家了。我现在已经可以自食其力,爸现在也有政府的残疾补助,基本的生活可以自理,你为这个家付出太多了,我希望你晚年是幸福的,如果真的与父亲过不下去,那你们就离婚吧,我会无条件的支持你。”儿子的话让赵女士眼眶一热,思虑再三终于开口跟丈夫说离婚。丈夫的态度则是坚决不同意,并表示要想离婚,得分一半的房子。第一次商讨离婚不欢而散。“妈,不行就找律师咨询下吧。”在儿子的支持下赵女士来到镜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中心工作人员了解了赵女士的情况,安排了法援律师夏娟娟为赵女士分析、解答有关离婚的问题。律师表示赵女士丈夫常年实施家暴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离婚应该没有问题,现在有争议的就是赵女士继承自母亲的一套房产。夏律师建议,如果牵涉分割财产,最好调解结案。
了解了离婚可能面临的风险,赵女士与儿子商讨后还是决定起诉离婚,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负责人根据赵女士的意愿,随即安排了夏律师负责,工作人员帮助赵女士办理了援助申请流程。从寻求帮助至法院立案,仅用了一星期。
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开庭当日,赵女士前夫终于同意调解,但双方在房屋补偿金额方面争执不下,最终在法官主持、律师的努力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赵女士补偿前夫2.5万元。
“这件事能这么圆满的解决,我万分感激夏律师和镜湖区法援中心,还要感谢我的儿子,在我举棋不定的时候,我的儿子给了我莫大的勇气,最终让我结束了不幸的婚姻,鼓励我余生不将就,翻篇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走出法庭,年近六旬的赵女士对未来重燃希望。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周子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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