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普及农村合作医疗

芜湖日报 2019-09-19 01:14 大字

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要求“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被称为“六二六指示”。9月份,芜湖市委作出统一部署,市卫生局和郊区各级党委要求市、区、公社一级的医疗卫生战线机构和人员“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逐级下放一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乡村,培养和培训一批乡村基层医疗、防疫、保健卫生员。郊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由此逐步开展起来。

1969年初,芜湖市决定市级医疗单位仅市第二人民医院继续留在市区,和各区医院一起担负全市的医疗任务,其余各较大的市级医疗单位全部“下迁”农村或撤销。3月,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保健院、市眼病防治所、市中医院、市牙病防治所、市防疫站、弋矶山医院、芜湖专署医院、芜湖护校和市红十字会门诊所等10个医疗单位或“下迁”或撤销,1200多名医务人员随同医院“下迁”到农村。这些医务人员奔赴农村,为社员群众防病治病,培养农村“赤脚医生”(即不脱产的、“半农半医”的初级卫生人员),开展农村合作医疗。

经过10年的探索和发展,截至1976年,市郊区各大队(含渔业公社)合作医疗的覆盖率达到100%,就地培养起来一批“赤脚医生”队伍。实践证明,这是一支具有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功能的郊区农村卫生队伍。由于合作医疗制度的实行和推广,“赤脚医生”队伍得到了发展,大大缓解了郊区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加大了传染病的控制力度,进而提高了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覆盖面,改善了农村人口的健康水平。据统计,1976年郊区几种主要传染病的发病率与1966年相比大幅度下降,如流脑(-93.04%)、百日咳(-88.89%)、乙脑(-74.99%)、麻疹(-58.78%),以及后来白喉、脊髓灰质炎、丝虫病报灭与“赤脚医生”的贡献也密不可分。由于基层医务工作者,特别是“赤脚医生”为郊区的合作医疗事业做出了大量的贡献,他们中许多人受到了政府的表彰,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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