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 管好“救命钱” 千家医药机构全稽核 举报查实最高可获10万奖励
本报讯9月6日,记者从芜湖市医保局获悉,芜湖市重拳出击严打欺诈骗保,开展专项行动成效初显。同时,芜湖市还出台了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对查实的案件给予举报人最高10万元的奖励。
据介绍,芜湖市医保局自今年3月成立以来,多举措管好群众“救命钱”。市局统筹市、县、区、第三方监管力量,通过数据分析、现场检查、交叉互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全市1016家“两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稽核,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截至目前,共处理协议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786起,其中暂停医保结算34家,解除医保协议8家,追回医保基金2724.36万元,查处违规行为数量、追回金额位居全省第一。
同时,市医保局还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会同市财政印发了相关实施细则,构建严密的监督网。并且,开展了监管方式创新,建设省级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专业性和精准性。
记者具体了解到,这次的举报奖励办法旨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对于举报人、举报行为、举报途径、举报受理及办结、奖励资金保障、奖励条件及标准、奖励审批发放程序等,均依照省有关规定进行。执行标准上,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5万元(不含)以下的,以精神奖励为主;对骗保金额5万元至15万元(不含)的,按照查实金额的0.5%给予奖励;对金额在15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查实金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各医疗保障部门在处理举报时,应及时受理举报人提交的线索,并填写登记表,对举报人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内容不详的举报,将在15个工作日内约请面谈或通过其他方式补充材料。组织调查举报案件时,由两名或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凡属于受理范围的案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者,可延长至3个月内。所有医疗保障部门,对举报材料以及办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均按国家保密规定列入密件管理,严格保密。每办结一个案件,都将建立完整的档案卷宗,由医保基金监督机构归档。
记者 程茜 实习生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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