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乘”出租车 司机收取“二次车费”合理吗?

大江晚报 2019-08-27 13:34 大字

因意外事件,两个陌生人在同一地点打车,到同一地点下车,出租车司机要求这两名乘客分别支付一次车费,一次行程,两次收费,引发了与乘客的争执。如今,在上下班高峰期、雨雪天气等特殊时段,不少上班族、学生党为了减少等待时间,主动选择与顺路的陌生人“拼车”,而“拼车”如何收费却极容易引发乘客与司机的矛盾,那么,“拼车”究竟该如何收费才合理?

两人打的“合乘”去同一地点 因“两次车费”起了争执

近日,芜湖网友王女士发布微博@大江晚报讲述了一件让她生气并难以理解的事:8月13日上午七点多,王女士驾驶车辆在汀棠公园附近遭后车追尾,继而追尾前车。这起三车连环追尾事故虽影响不大,但维修车辆等事情已经耽误了王女士等几位车主正常去办事。

据王女士介绍,当时她与后车一位带着孩子的孕妇交谈时,发现二人目的地相距不远,又都赶时间,便商量着一同打车前往,并约定车费由自己支付。当天上午7点55分左右,车牌号为皖B8***7的出租车经过,二人将该车招停后上了车,一路上并未与司机有任何交谈。约8点10分,他们到达了二院,王女士支付了10元左右的车费欲离开时,司机却突然提出同行孕妇还须再支付一次车费。王女士对此很是不解,“同时打车,前往一个地点,为什么要支付两次车费?”王女士与出租车司机争辩起来,而司机坚持要求必须支付二次车费。王女士及同行的孕妇都有要事需要赶时间,无法再与出租车司机僵持,同行的孕妇只好也支付给该司机10元后,二人才得以离开。

王女士表示,这位司机之所以理直气壮地收取两次车费,很可能是当时她目睹了三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已知晓其二人是约定“合乘”出租车。王女士认为该司机对同行乘客强行“二次收费”实在不合理,便拨打了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电话12328反映相关情况。

司乘双方“各执一词”

收费标准难明确

对于拼车如何收费这个话题,司乘双方可谓各执一词。记者采访了几位乘客,他们表示,“如果乘客自行拼车,同一地点上车,同一地点下车,在不影响司机工作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收取一次费用呢?如果不同地点下车,分开收费还可以理解。”而出租车司机则认为,出租车为营运车辆,乘客乘车都需要支付费用,按照目前的行业规定就是陌生人拼车需要各自支付费用,只不过费用有所优惠,低于打表费用。

记者也了解到,出租车拼车如何收费问题在多地都有争议。记者查阅相关报道得知,在苏州,合乘是被允许的,但是需要有五个前提,即由乘客发起、协商一致、起始地合乘、价格协商和诚实守信原则。对于计费问题,根据合乘规则,比如两人拼车时,每人应付费用为全程费用的60%-70%。

“拼车”收费没有明确规定

建议上车时“提前约定”

8月26日,记者再次联系了投诉人,对方称投诉至今并未受到回复。记者联系上12328,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出租车投诉的处理规定是在3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一位工作人员了解投诉人情况后表示,对于乘客自愿“拼车”出行,司机该如何收费,目前芜湖市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这名司机的行为不能说违反规定。但是,这位司机没有主动向拼车乘客解释清楚收费规则,引发了争执,也存在不妥之处。“我们建议乘客如果自愿和他人拼车,可以在上车时,就和司机约定好如何收费,避免到达目的地时因车费产生纠纷。”

记者又联系上该辆出租车所属的鹏远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汪先生表示,经过与当事司机沟通,得知当天的情况是,一名孕妇带着孩子先上了车,另一名女士说“顺路”就同行,因为孕妇没有表示异议,司机就开车了,到了天和苑附近时,这名女士说要下车,司机让她支付5元,她不同意,就继续跟车到达二院一起下车,并把车钱给了这名孕妇。司机按照拼车收费的“行业规定”,要求拼车的两人都支付车费。

“目前我们公司对拼车的态度是不赞成也不反对,要求司机不拼车,但是如果乘客自愿拼车,按照目前出租车营运行业的‘行规’是对同乘人都要收取车费,但是单人车费肯定要少于打表的费用,希望乘客与司机提前沟通好,双方多一点理解。”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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