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商户堵路扰乱交通秩序

安徽法制报 2019-08-06 10:17 大字

芜湖讯(胡晓青李燕)7月19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肖某某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2018年1月11日,芜湖瑞丰商博城商户李某杆因不满物业设立收费路障而驾车冲撞,致路障毁损。次日上午10时许,李某杆被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弋江派出所民警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其妻肖某某即在芜湖瑞丰商博城微信群内发布消息,称李某杆被民警带走,并与李某杆之弟李某某多次在微信群里发消息、发红包支付打车费,召集商户共同前往派出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去反映情况未果。当天16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群里发消息称如果派出所坚持不放人,大家晚上把路给堵起来。在得知李某杆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决定后,李某某、肖某某等人在微信群内召集大家在瑞丰商博城A区门口集合。随后百余名商户在瑞丰商博城门口聚集,在晚高峰时段将附近的利民路堵住,阻止车辆通行,造成交通堵塞至20时许。

当晚,被告人肖某某在堵路现场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被告人李某某在接民警电话后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两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结合两人的行为,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火龙岗派出所调解一起停电风波

本报讯酒店停电,婚礼突然中断,宾客热得昏倒,双方矛盾爆发,派出所接警迅速介入调解,最终让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当日,洪女士在弋江...

芜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