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完成
本报讯(记者 陈旻)7月份,芜湖市对参保单位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涉及单位11590户,其中企业9270户。此次调整,根据各单位上一年度工伤保险缴费与支出比例及工伤发生情况,按规定分别上浮120%、150%,下浮50%、80%或维持不变。据统计,全市(含四县)单位上浮631户,下浮10826户。
此次工伤费率浮动工作体现新特点:一是“新”,按照最新出台的《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基金收支情况,着力降低企业负担,对上下浮动要求较为宽松,且由两年期浮动改为逐年浮动,管理服务更为精细;二是“快”,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人社部门精心筹备,细致调试数据系统,在上年度收支核算完成后,全程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运行,准确抓取筛选工伤征缴及待遇数据,快速完成浮动费率核算。
同时,芜湖市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未参与浮动单位及未上浮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再次降低50%,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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