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季节建筑施工 这些安全防范做到了吗?
本报讯昨日大暑,芜湖全面进入盛夏高温季节。目前芜湖市共有在建建筑工程150多个,为防范高温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昨日,市建管处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好防暑降温措施,严防中暑、中毒、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酷暑炎热,正是各类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高发期。按照通知要求,高温天气应妥善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盲目抢工期、赶进度,高温期间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高温天气还应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作息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工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工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和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一线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等同样不能忽视。高温天气,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和落实。进一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建筑施工人员工作量大,作业多在高温环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按安徽省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发放高温补贴。
夏季,建筑工地还应避免消防和溺水隐患。据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建筑施工现场临时活动板房燃烧性要能达到A级要求及在建工程有关防火要求,消防设施等设置应符合标准;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用电操作规程;在建工程不得违规设置宿舍安排住宿;宿舍内用电规范,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同时,还应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人员防溺水安全意识,督促务工人员看护好未成年子女;做到工地现场“三区分离”,杜绝溺水事故发生。记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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