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重现真实案件 网络性侵不可忽视
“嘭”的一声法槌敲响,7月22日上午,一起儿童性侵案“开庭”。被告人赵某通过网络游戏与8岁女童成为网友,他通过视频聊天诱骗女童拍摄上传隐私部位,构成猥亵儿童罪。由未成年人扮演的审判长、公诉人、人民陪审员、法警等有模有样,按照开庭程序对案件进行了模拟审理。虽是稚嫩的童音,却还原了一起真实发生的案件。鸠江区检察院未检科组织的“防性侵”模拟法庭,让参加的几十名家长和未成年人都感受到了网络性侵的危害和法律的庄严。
这是一起发生在异地的真实案件,30岁左右的赵某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8岁女童小芳(化名),双方加了QQ及微信好友,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赵某不断使用老婆等称呼哄骗被害人,要求小芳脱光衣服拍摄隐私部位的照片传给他,遭到小芳拒绝了几次。赵某不断夸女孩可爱,说喜欢她,最终哄骗女童拍摄两张隐私部位照片,同时传送自己的隐私部位照片给女童,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隐私权和性羞耻权。由于我国法律对十四周岁以下的幼女实施特殊保护,虽然被告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没有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其行为仍然构成猥亵儿童罪。根据《公诉意见书》中量刑情节的表述:强制猥亵罪的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我国法律规定,对猥亵儿童罪从重处罚。检察机关建议对被告人赵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据公益项目“女童保护”统计,仅2015年至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审结的猥亵儿童案件就有11519件,每起案例都有不同数量的受害儿童。在我们的日常观念里,性侵害基本都是发生在现实社会里,直接对身体造成伤害,而如今随着网络社会的日益发达,孩子们日常与网络“亲密接触”,很多不法分子开始通过网络对未成年人进行侵害。
除了直接接触,越来越多的性侵害正在以网络传播的方式被实施。“网友”是2018年度案例施害人受害人关系统计中排在第二的作案群体。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自2006年负责办理全市辖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来,也受理了多起儿童性侵案。曾经一起案例,16岁的小雷是高一女生,通过网络认识了23岁的孙某,网聊半年后,两人见面共进晚餐时,孙某故意给小雷灌酒,小雷不好意思拒绝,孙某将醉倒的小雷带到宾馆,称其没有意识,将其奸污,小雷醒来后,孙某威胁她不许告诉别人,否则就将其裸照发给全校师生,后小雷多次被骚扰,最终报警,孙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个案例提醒我们,网络时代提高未成年自我保护、预防侵害的法律意识刻不容缓。
据悉,目前通过报警处理的儿童性侵案件仅是少数,还有更多的儿童性侵案因为种种原因都成了“隐形案件”。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蒋林提醒家长:无论是视频聊天,还是图片文字都可能让孩子遭受不法侵害,家长需要积极关注孩子心理与生理健康,特别是不要让孩子独自玩手机,不要让孩子在网络上与陌生人交谈,平时更要加强对孩子的性教育,增强其防范意识。
蒋林提醒家长,还需及时教育孩子预防性侵害的知识:首先教会孩子认识和保护身体,背心和短裤覆盖的地方都是隐私部位,不可给人触碰;任何感到奇怪、不安全的触碰都需要向大人求助。第二、坏人可以骗,生命最珍贵。在人群密集的地方遇到坏人要大声警告并呼救;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则要随机应变寻找机会逃脱。第三、不幸遭受侵害后,需要立即检查身体并不要洗澡,注意保留证据,及时报案。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李宇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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