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年多 法治思维治理城市管理顽症显成效

大江晚报 2019-07-16 12:30 大字

城管队员提醒烧烤店店主操作时要开启油烟净化装置

本报讯“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长宁路一家烧烤店虽然安装了无烟环保烧烤炉,但是烧烤炉发生故障后不能正常运作,导致严重油烟污染。”近日,镜湖区城管局一起5000元罚款的餐饮油烟污染行政处罚案件,历经处罚决定、催缴罚款通知等文书的送达,当事人仍拒不执行。目前,有关部门已对案件卷宗全面复核,下一步将按照非诉讼行政案件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了解,这是镜湖区城管局贯彻“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治理活动中,针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第8起行政处罚案件,也是该区城管申请非诉讼执行的第3起拒不履行案例。

记者了解到,2018年3月,《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芜湖市“大城管”领域行政处罚权得以集中。为配合全市安全生产、“蓝天保卫战”以及信用体系建设,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随着城市管理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的日益凸显,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镜湖区城管局不断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快行政执法制度化建设,通过一系列法制培训和执法实践活动,锻炼培养法治意识,综合运用法治思维治理城市管理顽症、化解复杂社会矛盾纠纷。据统计,2018年镜湖区城管局查处办结一般程序违法案件325件,一线人均办案率3.78件。2019年,镜湖城管继续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切入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上半年查处办结一般程序违法案件199件,其中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执法活动,立案处罚拒不改正流动摊点24起,累计罚款金额3800元;查处侵占、挖掘城市道路的市政违法案件3件,累计罚款11000元;查处餐饮油烟污染、施工扬尘污染等环保案件4件,累计罚款68000元;查处施工现场、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26起,累计罚款36500元。

“城市管理搞得好,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发展。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镜湖区城管局负责人在采访中表示,将继续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行职责,协同各级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

记者 胡芳 文 许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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